tag點名

規則:當你給人tag了,就要寫一篇note,內含16項有關你的事情,習慣,喜好,目標 ....(tags)或任何各不相干但有關你的東西。最後tag另外16個人。如果我tag你,即是我想認識你更深。


tag我的人都點了我...
(我哪來另外16個人可以點啊!Q_Q 拜託有興趣者請自行取走吧!m(_ _)m)



1.剛開始寫部落格是為了轉移注意力、好暫時忘掉現實生活中的種種不快,習慣之後反而一天不寫就好像少了什麼事沒做一樣渾身不對勁。

2.”好孩子的乖寶寶日記”是源自於”銀河英雄傳說”裡奧利比·波布蘭(Olivier Poplin)的一句話。

3.覺得用畫的比用寫的更能發洩情緒~(小畫家是好物)

4.在沒有東西可寫的時候會想只寫一句”今天什麼事都沒發生”。

5.除了寫部落格,平常掛在網上的時間大概都在看文或看影集。

6.超級少上MSN,除非突然有要事要講...(一年應該上線不到三次XP)

7.習慣把事情留到晚上才做,非常喜歡熬夜~

8.放假超過三天生活就會開始日夜顛倒。

9.怕熱、怕夏天,討厭”藍天、白雲、大太陽”的組合、不愛出門。

10.根本沒有記憶力這種東西!

11.很懶又怕麻煩,個性龜毛、優柔寡斷。(集摩羯座的缺點於一身)

12.平常很摳門,但一旦怒火衝腦就會亂花錢...(真糟糕)

13.心情好與心情不好的時候完全是兩個人。

14.喜歡的東西都很怪,常被說”你怎麼會想要看/買這個”

15.除了”宅”我想不出還有其他字可以拿來形容我自己。(...老?)

16.
人生目標:平淡安穩的過每一天。



呼~我終於寫完了!╮(〒∀〒)╭

就只是寫16點而已我居然花超久時間的啦!

很榮幸被太&爹點到名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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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taku473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