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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一種治療和手術有比較好或影響較小的方式可以選擇時,

依使用者付費原則需要自費當然是合理的。

但規定
必須先付錢才可以進行治療這點…

真的讓我有種"不然我現在是活在二三十年前嗎?"

"這不是左岸才會上演的情節嗎?"的錯覺。

理智上我能理解這是醫院怕患者拖欠醫療費用所想出來的對策,

但是換到家屬的角度看我只會覺得身邊沒點積蓄時真的連病都生不起!


另外我一定要碎嘴一下那份自費手術同意書,

一張1X萬的自費同意書上只
寫了XX手術三天兩夜,

也沒註明是術式費用+病房費要1X萬還是光術式就要1X萬,

這麼大金額的自費手術同意書上明細不清不楚的
就叫人簽名並先付費…

這樣真的不會出問題嗎?(就連出國三天兩夜1X萬也會註明是機+酒+阿里阿雜的吧

當然這些疑問術前我一定會向相關人員再做詢問,

不過這種令人不開心的心情已經產生感覺就是很不好呢!

不清不楚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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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taku473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