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先來插播一則最新的抱怨。(這啥鬼?)
晚上吃完飯回來看到有新搬入的住戶,沒想到她就是搬到我隔壁啦!
原來房東太太把她兒子原本在住的房間租出去了喔…
嗯,雖然房東兒子先生你平時老愛唱超走音的歌是有點…,
但再怎麼說我們一個早出一個晚歸互相影響的時間總是不長啊~
現在搬進一個感覺很年輕的學生妹…拜託妳千萬別太吵吶!
嗚嗚嗚~我實在很討厭有新鄰居啦!≧△≦磨合期最折磨人了!
======其實以下才是今天的正題======
今天在新聞上看到所謂的"安胎假"、"育嬰假",
這對許多辛苦的孕媽媽來說的確是一大福音吶~
身邊確實也發生了好幾個因為將產假提前放來安胎或想留職停薪在家裡顧寶寶卻被上頭百般刁難的例子。
不過啊,就我們家的情況來說…如果這些假是(如同產假般)理所當然可以請的話,
應該會看到某姑娘在新人報到第一年就把喪假、婚假、蜜月、二度蜜月(前陣子還在埋怨說蜜月怎麼沒選去歐洲)、安胎假、產假、育嬰假都放完,
然後…這個新人絕對會因為出現率太低而被我忘掉啦!
不過,話說回來她也只少放了安胎假和育嬰假,所以那一年我真的不覺得她在與不在有什麼差別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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